高市62歲張姓男子去年在搭高雄捷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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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廂內竟意圖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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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身旁女乘客來不及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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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用身體摩蹭對方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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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用左手摸女乘客的右膝、右大腿與右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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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發現後趕緊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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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男子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張姓男子在 2017年12月上旬某天,下午近6點,搭乘紅線捷運,在捷運車廂內,竟意圖性騷擾坐在旁邊的女乘客,還伸出狼爪,摸女乘客的右膝、右腿與右大臀。 法院審理,張姓男子坦承犯行,但尚未適當賠償被害人,張姓男子涉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及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高雄捷運警察隊提醒,民眾在車廂內若察覺有異狀,趕緊「大聲呼救制止」,並趕緊按下車廂內的緊急求救鈴,並報案,阻止對方踰矩行為。高市62歲張姓男子去年搭高雄捷運,在車廂內竟意圖性騷擾身旁女乘客,高雄地院審理,張姓男子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