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
,昨天與衛生福利部開油安視訊會議時,
,決議11月1日起,
,擴大稽查市售油品,
,如仍販售違規產品,
,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2款規定,處3萬至300萬元罰款。,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