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全國各大夜市幾乎都有連鎖攤位的飲料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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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上加「鮮奶」的飲品被檢舉實為添加「鮮奶油」。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到夜市「試飲」後確認該業者添加的並非「鮮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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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同款添加鮮奶飲品較另家攤商貴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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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業者立即改善。
該業者上月底將各縣市連鎖攤位招牌鮮奶飲品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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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鮮奶」後方全部加貼「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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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改善。
一名女子上月到板橋區某夜市一家連鎖攤商購買添加鮮奶的飲品,入口發現應是添加鮮奶油,向消保官檢舉。
消保官李大鵬表示,他到夜市不同的攤位陸續購買了4杯同款加鮮奶的飲品,發現被檢舉的攤商,雖然招牌註明「鮮奶」,卻拿出大瓶的「鮮奶油」倒入飲品中,價格也較其他的攤商貴5元。
李大鵬要求該連鎖攤商總公司說明,業者坦承為求口感,的確添加「鮮奶油」而非「鮮奶」,願立即在全國各攤商的招牌更正為「鮮奶油」。
業者若被發現又不改善,可罰6萬至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