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今天開記者會指出,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六條「管理規範」中第六款規定,
,「在已就專業服務作出特定承諾的部門,
,一方應提供適當程序,
,以驗證另一方專業人員的能力」。他質疑此規定形同兩岸學經歷及專業證照的「接軌條款」,
,開放未來以「認許」、「驗證」方式承認來台中國人的學位、經歷、執照、證書,鬆綁就業限制。,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