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個人售屋為了營利 依法應課徵營業稅

台南市陳小姐問:個人以營利為目的之售屋行為,

工商日誌 台北

,應否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個人以營利為目的,

天然水

,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者,

清涼退火

,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該分局將自103年8月1日起,

烈酒推薦

,針對個人於102年度出售房屋達六戶以上(含六戶)者進行查核,

嘉義美丙教學

,若經查獲個人售屋涉及營利目的,

高雄清潔公司價錢

,應予課徵營業稅者,

烤肉必備

,除補徵稅款外,

花蓮住宿攻略

,尚需依規定處罰。基於愛心辦稅,即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個人或營業人如因一時疏忽而有違反稅法相關規定情事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請儘速於輔導期間內自動補辦營業登記、補開統一發票及補報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台中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公司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優化
便宜網站
台中行銷達人
行銷達人
網域申請
關鍵字達人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站
購物網站租用
FB粉絲團經營
SEO
虛擬主機租賃
自然排序
社群行銷達人
網站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