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昨(4)日表示,
,本周三舊曆年封關後,
,股市休市11天,
,上市公司原應在2月10日前公告申報1 月的合併營收,
,順延到2月18日春節開紅盤日為最後申報期限。 證交所表示,
,今年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後,
,上市公司每月10日前公告申報的月營業額資訊,
,自申報今年1月營收改採合併營收申報。,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