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李姓警員受轄區里長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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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查詢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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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將查到的姓名、地址告訴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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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再轉告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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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向躲債的人要錢;躲債男子被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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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對方用不法方式查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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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北地檢署檢舉,檢方將李依瀆職罪嫌起訴。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李姓警員,去年5月受轄區李姓里長委託,幫忙查詢機車車牌號碼資料;李答應幫忙,下班後不用辦公室電腦,以查詢違規為由,用警用小電腦查詢。
李將資料告訴里長,讓里長友人因此找到欠債對象,還得意聲稱「我自然有我的管道找到你」,對方怒而檢舉;檢方調查發現事發前後僅有李姓警員查過檢舉人個資。
偵訊時,李供稱里長在馬路上發現可疑對象,請他幫忙查詢;他接獲情資瞭解後,僅告知里長機車車主沒有前科,機車沒有失竊,並未洩露個資。
該名里長與李的供詞一致,聲稱看到很可疑機車,為了維護里內治安才想瞭解;檢方認為兩人已討論好說詞,不予採信,認定李既然非依規定查詢民眾個資,亦已承認將部分資料告訴里長,便已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