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供避重刑?華山分屍凶嫌:先殺人才性侵

「華山大草原」分屍案的凶嫌陳伯謙(黃上衣)。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華山大草原」分屍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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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訊在押凶嫌陳伯謙;檢察官指控陳性侵後殺人解屍、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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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辯稱是先殺人再性侵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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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一度向坐在隔離法庭內的被害人家屬下跪。檢察官起訴陳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竊盜、毀壞屍體、遺棄屍體四大罪狀並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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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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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的刑度僅「死刑」、「無期徒刑」二種,陳辯稱殺人後性侵,殺人罪刑度是十年以上,侮辱屍體罪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之罪,法院如何認定會讓刑度有所差異。 被害人家屬告訴代理人、律師李慧珠表示,陳伯謙所供述「先殺人才性侵」辯詞,因偵查中檢方已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死者遺體鑑驗,究竟先性侵或先殺人「會有科學證據佐證」;李慧珠說,關於向陳伯謙提民事求償之事,家屬還在商量金額多寡。法官昨解提陳伯謙,同時傳喚死者高女的父母、胞妹參與,讓高家人在隔離法庭視訊審判過程;陳透過螢幕向死者家人下跪、道歉、磕頭,不過死者家屬認為,陳涉案至今對分屍肢解細節、犯罪動機未完全交代,「不接受他的道歉」。陳伯謙承認殺人、分屍、運屍,在檢警偵查時也承認割下死者左乳及下陰部製作標本,犯案經過和程序都被記載於起訴書中,但他昨天卻在庭上翻供,否認製作標本,辯稱當時因不知怎麼解釋才如此敘述。陳伯謙還辯稱,他和高女酒後原要發生性關係,但突然想到有家小即縮手,高女卻掐住他脖子,他被動反制而失手殺人,驚慌下性侵屍體。由於犯罪第一現場在華山大草原小木屋,陳嫌說詞已死無對證,未來只能由客觀證據調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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