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個所稅 擬續給港澳台優惠

大陸財政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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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政策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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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在落實新版大陸個人所得稅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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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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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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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則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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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士在大陸部分免稅的「五年條款」能否延續,仍有待官方細則出爐。大陸財政部在30日晚間表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外籍人士在大陸納稅問題,有特殊優惠規定。而針對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判定標準由滿一年,調整為滿183天的問題,優惠仍可能持續。 大陸個所稅法實施細則原先規定,在大陸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大陸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大陸境內工作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大陸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業界俗稱「五年條款」。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上海普華永道稅務諮詢公司(PwC China)高級經理余菲菲指出,該文件的意思是大陸官方正在考慮,是否對做出對外籍人士的五年條款,做出寬限安排。但具體是否會完全延續五年條款,還是針對不同人士,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仍要等官方公布個人所得稅法細則修正後,才能確定。外界原先擔憂,台商、台幹一旦辦理了台港澳居住證,可能會有被課所得稅風險,甚至有可能被大陸官方針對其全球收入徵稅。一旦優惠政策持續,各界的這一疑慮,便可有效消除。余菲菲認為,這項優惠的細則實施,應與台商、台幹是否辦理港澳台居住證沒有直接關聯。實務上,過去台幹多半以五年內至少連續從大陸出境30天的方式,來避免一旦超過五年後,包含自己在台灣的薪資、股利等所得被大陸稅局課稅的問題。有台商指出,有不少業者一直在與大陸官方反映,希望不要直接取消針對港澳台人士的寬限,以免以後難以招募台幹或是外籍幹部到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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