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偷到法官關我為止!」屏東63歲陳姓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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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被迫浪跡到雲林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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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不濟又沒人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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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以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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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保住老命不被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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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連續在超商偷竊,昨天偷了自首被放,不信邪今天再偷,還請店員報案,警方無奈再次移送地檢署,法庭上他表明堅決要坐牢,終能如願被法官裁定收押,押前還向法官道謝。堅決想入獄吃牢飯的陳姓男子,昨晚先到超商偷泡麵,並帶著贓物到虎尾派出所自首,警方受理後將他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犯案動機「非有竊意」,於是把他放出來。 男子不死心,今天再到同一家超商再偷泡麵、洗髮精、刮鬍刀等更多東西,想加重罪行,讓法官關他,他請店員報案,並留在店內等警察來抓。「阿伯!怎又是你」警方說,陳有多次竊盜前科,去年3月就為吃牢飯,多次到超商行竊,被關到11月獲釋,出獄後居無定所,沒錢生活,年紀未達65歲又無法領老人津貼,只好以工寮空屋為家,四處流浪,或偷或撿人吃剩的東西來填肚子。到了警所還一下子討水喝,一下子喊肚子餓,「實在拿他沒轍!但也滿可憐的」警員說,陳男可能真的生活不下去,昨天如法泡製,偷了自首卻「入獄不成」,今天再偷,還揚言一定要偷到法官關他為止。「再不進去就會餓死街頭了」設籍屏東的陳男說,身體一直不好,光為求醫負債百餘萬元,才流浪到雲林,監獄雖沒有自由,但不愁三餐,與其餓死街頭,不如再進去吃穿無虞,且比睏工寮餵蚊子好。今天下午被移送地檢署的陳男,在庭上表達堅決入獄之心,儘管其犯意另有動機,但連續犯檢方依法聲押,法官也裁定准押,終讓他如願再度入監。陳男為保住老命不被死,在超商故意偷竊被抓,堅決要入獄吃免錢飯。圖/虎尾分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