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違法監控個人銀行帳戶!」台聯立委黃文玲10日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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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她去年9月前往富邦銀行大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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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匯出50萬元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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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被行員告知該帳戶因列入「洗錢防制黑名單」已遭凍結;黃瞭解後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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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個資、所屬政黨及其父前中選會主委黃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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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監控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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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已構成侵犯財產權。」富邦銀行對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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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問題是處理瑕疵,與調查局無關。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於101年4月18日邀集國內各金融機構,宣達「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簡稱FATF),於同年2月所提出的最新洗錢防制規定,富邦銀行屬於國際金融機構亦受其規範。黃文玲質疑,調查局藉此針對特定帳戶的金錢流向進行監控。
台北富邦銀行表示,銀行方面已在去年10月2日行文向黃文玲說明,銀行並未搜集及建置國內政治人物名單,只是富邦銀行必須符合FATF規定的國際洗錢防制最高標準,故針對特定人士的金流必須有較審慎的檢視。黃文玲在匯款過程中遇到的不便,屬於行員處理上的瑕疵,與調查局及所謂「帳戶監控」無任何關聯。
黃文玲指出去年帳戶遭凍結,卻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或公告大眾,主要是擔心造成社會恐慌,對金融機構失去信心,也認為可能是銀行處理瑕疵的個案,沒有深究必要。直到近來爆發特偵組監聽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一事,發現去年她身為台聯黨團召集人,因此懷疑政府針對在野黨黨鞭進行不當監控。
監察院曾提案透過監控帳戶金流,確保公職人員據實申報財產,並防堵洗錢等弊端;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由於此提案尚未進入立法階段,便遭到金管會否決,代表全國銀行業的主管機關認為,監控帳戶違反銀行法。然而,調查局在沒有立法依據的情況下,便監控政治人物及其親屬的金流,顯已涉違法。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則質疑,調查局若有監控黃文玲帳戶的必要,必須在黃有犯罪嫌疑的狀況下向法院申請,不能只憑一份疑似洗錢黑名單,就凍結其帳戶。陳其邁則表示,若依照銀行提供的資料,黃文玲的身分定位為「中央政府級別」,則全台灣與政府相關的人員及其親屬,「可能多達5萬人的財產都受到監控。」
台聯立委許忠信及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一致認為,銀行不應將帳戶資料提供給調查局,也不能剝奪黃文玲合法運用自己的財產。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表示,檢調單位監聽還受到《通訊保障及監聽法》規範,監控帳戶則根本「無法可管」,有必要在未來研議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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