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賴素如在台北雙子星聯開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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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透過在委員會中以提「但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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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私地主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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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北市議會委員會議事過程沒有逐字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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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依靠當時參與議員印象還原當時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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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議未來委員會應有「速記錄」。
北市議會秘書長王金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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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要不要做速記錄,議會討論已久,有人贊成,反對的也不少,只要有共識,就比照辦理。
為落實議會監督陽光化,北市議會除多年前即將大會議事過程以速記錄(逐字稿)方式留存、公開,上屆(第十屆)議會任期間,還推動大會議事過程網路線上直播,比立法院還早。之後也參考立法院做法,將大會議事過程錄影存檔。
只不過「陽光範圍」多年來僅限於大會議事過程(讀會、專案報告與議員部門質詢),但委員會議事過程,除法規委員會試辦製作「速記錄」外,其餘委員會均只有「紀錄」,查的到結論,但卻看不出議員與官員間攻防過程;過程錄音也僅保存一年。
也因為議會委員會沒有做速記錄,這次賴素如涉及在委員會中,以但書提案方式護航過程,第一時間,外界也都無法查到當初完整會議紀錄,讓當初攻防工程可疑之處無法還原。
議員林晉章表示,讓議事過程透明化,推動委員會製作速記錄刻不容緩。
王金德解釋,法規委員會試辦速記錄,是因為討論議題有重心、條理,容易聚焦,但在其他委員會中,議案類型多元,較沒有頭緒,議員也多以閒聊討論,釐清爭議點,速記錄整理不易,施行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