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中投、欣裕台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案,
漸進式排名
,在大法官就北高行聲請解釋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
專業網頁設計
,黨產會將提起抗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民進黨執政後,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挾其掌控立法院的完全行政權勢,
專營FB粉絲團
,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又在行政院之下,
自然排序
,設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給予機關強制處分、強制調查及認定等權限。雖然有人,包括監察委員,質疑不當黨產的法律違憲,曾聲請大法官解釋,但這些聲請,都沒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的聲請釋憲,來得有力。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一般簡稱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一○五年八月公布施行後,就引發各界撻伐,指責這是民進黨用來清算政敵,消滅異己政黨的不當法律。 可是,民進黨無視各方批評,仍然運用這一條例給予的強制調查及認定權,大肆清算他們認為是國民黨有關的黨產、事業。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之外,連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也被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面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一路追殺,國民黨、中央投資及欣裕台公司,以及婦女聯合會,都先後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被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事實上,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針對國民黨所提的行政訴訟,作成了司法院大法官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的裁定。值得注意的是,審理這一案件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法官,是以監察院已於一○六年三月廿四日聲請大法官解釋,並經司法院大法官受理聲請,依法審理中的理由,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到了今年二月九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的法官,在審理婦聯會訴請停止執行不當黨產委員會對婦聯會的處分案時,裁定的是駁回婦聯會的聲請。第三庭法官的這一裁定,不應視為與前面第七庭法官的停止訴訟程序有什麼見解上之不同,而應該是婦聯會所提的訴訟聲明,弄錯了方向,打成了停止執行。本月十一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法官,對中央投資及欣裕台公司所提的訴訟案,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最值得關注。第四庭法官的這一裁定,不是以監察院聲請釋憲,大法官受理中的理由,而是以他們行政法院法官在審理該案時,認為被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對中央投資及欣裕台公司所作的處分,其適用之不當黨產條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現已提出形成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從第四法庭法官的這一裁定看,我們的行政法院對於現行不當黨產條例所定的一些強制認定及處分規定,已經有了確信違憲的認識,並以法院的身分,就其審判個案,聲請大法官釋憲。這在台灣的不當黨產爭議上,是一重大轉變。不過,有沒有違憲,現在全在司法院大法官的手上。值得觀察的是,這個有點偏綠的大法官會議,未來解釋的方向,會不會反映了它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