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健保署新增給付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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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B型肝炎病毒量高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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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於懷孕滿27周後使用口服藥治療。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B型肝炎至今仍是國人肝病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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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母嬰傳染是台灣B型肝炎主要傳染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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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產檢12周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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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安排抽血檢驗HBsAg(B肝表面抗原)和HBeAg(e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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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如果都呈現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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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病毒濃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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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高傳染力。孕婦健康手冊明確指出,B型肝炎帶原孕婦,尤其是e抗原陽性的準媽媽,在懷孕及生產過程中,有很高的機率會垂直傳染給寶寶。雖然民國73年開始全面施打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三劑B型肝炎疫苗,大幅降低國內新生兒感染B型肝炎以及小兒肝癌的發生率,但新生兒約有10%的機會可能成為慢性B肝帶原者。 根據文獻,媽媽血液中B肝病毒濃度越高,未來胎兒感染B型肝炎的機率也就越高。高病毒量的媽媽懷孕期間服藥至產後一個月,有98.39%B肝病毒量明顯下降,嬰兒B型肝炎感染率也從10.71%降至0至1.5%,大幅減少垂直傳染機會。衛福部健保署新增給付規範,今年2月1日起,凡血清B型肝炎病毒量高(HBV DNA≧106 IU/m)的孕婦,可於懷孕滿27周後,開始使用B型肝炎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直至產後四周,降低準媽媽體內B肝病毒量,進而減少傳染給寶寶的機率。相關給付藥物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安全性分級為B級,對胎兒影響小,孕婦可安心服用。有B型肝炎的準媽媽們可至肝膽胃腸科門診諮詢,由醫師評估治療的需要性。提醒所有B肝帶原者,定期追蹤很重要,包含肝臟超音波及抽血檢驗,長期追蹤,健康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