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黃姓警員去年8月喬裝男客到桃園市某按摩店消費,
,以錄音器材錄下他與許姓按摩女(35歲)曖昧對話,
,許女稱「吐了就買單」等語,
,警方認定許女提供半套性服務,
,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 檢方認為「吐」字的意思不明確,
,無法確知許女要為黃姓警員做半套性交易,
,又現場並未查扣沾有精液的衛生紙或潤滑劑,
,也未查獲其他男客進行性交易,全案證據不足不起訴。,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