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圖與遠流合作「台灣雲端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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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台灣公共圖書館借閱電子書免費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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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採「讀者借書、政府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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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來自歐洲行之有年的「公共出借權」。文化部長龍應台推崇高雄市圖的魄力、照顧文創產業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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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可嘉」。但她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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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圖實施「公共出借權」,經費卻非來自政府預算,顯示台灣政府的法規、財政狀況,皆不利推動該制,她正著手從根本建立法規制度。
「公共出借權」一九五九年由英國爵士艾倫‧赫伯特首度提出。基於讀者借閱圖書,不需購書便獲取知識內容,對作家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政府或圖書館代替讀者付補償金予作家或出版社。全世界迄今有卅國實施,歐盟甚至立法規定保障公共出借權。
台灣十年前便討論引進「公共出借權」,出版業、讀者肯定,圖書館界卻持保留態度,政府財源是關鍵。一年前,龍應台上任不久,她就要求文化部業務司提出有關公共出借權研議執行方案,她透露,文化部早已將推動「公共出借權」列入年度目標。
文化評論者南方朔肯定「公共出借權」,「如果廣播電台播唱片要付錢,為什麼圖書館不付錢給作者、出版社?」他說,作家和出版社的心血應受到政府保護與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