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甲板賞海摔癱 船長未示警判賠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美國大選時尚汽車NBA台灣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重案追緝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牧場母牛遭盜獵 濺出長長的血路軍中生活悶…男謊稱母生病請假57天 判刑2月數位卷證 檢方憂洩密讓審判更公開 科技法庭 新北全院啟動婦甲板賞海摔癱 船長未示警判賠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0-31 02:01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WhatsApp 鄧姓婦人(五十七歲)在快艇甲板賞海,
彰化霧眉
,重心不穩、彈離甲板後摔成雙下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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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求償一千四百廿四萬元;高院調查認定,
純天然椰子汁
,莊姓船長沒勸乘客待在船艙,
減壓護脊書包
,判莊與旅行社、快艇公司連帶給付鄧婦近四百萬元,
塑膠泡殼
,仍可上訴。鄧姓婦人與家人於二○○九年五月廿九日參加旅遊團搭快艇前往澎湖。鄧婦和兒子在甲板觀海,
瓦斯 洩壓
,但風浪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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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不穩摔癱。刑事部分,法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莊姓船長四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呂姓導遊無罪確定。民事部分,高院據其他遊客證詞,確認呂已宣導乘船安全事項,且鄧婦沒抓緊欄杆,應負一半責任,改判莊與旅行社、快艇公司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