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前年偵辦潘姓夫妻涉嫌非法在海帶添加工業級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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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高市府衛生局人員前往查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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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帶仍浸泡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潘姓夫妻以碳酸氫銨等五種原料浸泡海帶產品販售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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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以違反食安法判夫妻倆各一年二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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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種原料是「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正面表列的合法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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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夫妻無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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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取得添加物許可,應由衛生局行政裁罰,可上訴。高市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說,食藥署兩年前曾表示,業者製作食品時,只要食品添加物品項屬「正面表列」,就屬違反第十八條的行政罰。食藥署及高市府衛生局說,一旦司法確定,會視情節輕重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