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千名長榮空服員在桃園南崁長榮航運大樓前靜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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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起粉紅布條、穿上工會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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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靜坐到罷工結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三年內經歷三次航空業大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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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次主角是有官股色彩的華航空服員和機師;但這次是民營的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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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比較沒有介入施壓資方的著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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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模式顯然和前兩次不大相同。面對未來可能遍地烽火的各種突襲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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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對的危機管理究竟是什麼?而對勞資以外的第三方消費者權益保護,政府又到底做了什麼? 罷工雖是勞工合法權利,但航空業是特殊行業,同時也涉及民眾公共交通運輸權利與財產權益,跟一般單純勞資爭議不同;如果任憑勞資雙方談判破裂,勞方馬上進行罷工,一般旅客來不及應變,很難規避受到的衝擊,社會可能因此付出更大代價。許多國家早有罷工預告期的規定,例如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日本等等。旅行業者昨天不平的說,連全世界最會罷工的法國,航空業罷工至少都要三天前預告;業者認同勞工的罷工權利,但涉及公眾權益的罷工,也要有合理的基礎。近三年三次航空業罷工,都讓旅客和旅行業者措手不及,他們的權益由誰來保護?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又由誰來償付?事實上,從二○一六年五月首次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後,各界就要求政府正視建立罷工預告期問題。監察院當時即函請勞動部就航空業等特殊行業建立罷工預告期的可行性,交通部也發文建議勞動部修法。但是,勞動部開了幾次會議,就以各界意見分歧太大為由,擱置至今。勞動部維護勞工權益自有立場,但是消費者和產業界權益也應兼顧。針對跨部會的歧異,行政院為何不介入處理?甚至連態度都不敢有。幾位民進黨立委雖提案修民用航空法,針對航空業罷工必須在一定期間以書面方式預告,但黨團也表示「尚未達成共識、暫時不會處理」。行政院和立法院態度這麼曖昧,說穿了,就是因為這幾年都有選舉,官員和政客都不願忤逆勞工選票,因此繼續坐視航空業突襲式罷工事件,一再重演而不敢作為。空服員和機師這幾次突襲式罷工,輿論已不再一面倒聲援,甚至社會上負評意見越來越大。因為,勞工的罷工權固然重要,但消費者權益保護也同等重要。政府除了「督促」勞資趕快達成協議外,最重要的,是建立中性的公平機制與規範,以期降低罷工對社會無辜第三方造成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