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某兒童教養機構擔任志工的黃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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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竟涉嫌性侵1名安置的輕度智障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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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後黃還辯稱只有摸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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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己無法勃起沒有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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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少女和同學指證歷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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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採信其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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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結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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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依兒少法加重其刑。檢方訊時,黃(37歲)坦承有摸少女胸部、下體,但否認趁機性交,辯稱說沒有指侵對方,當時把她帶到房間原本想發生性行為,自己卻沒辦法勃起,所以2人就躺在床上,還說並不知道少女是輕度智能障礙之人。 少女供稱,黃妻在機構當生活輔導員,所以他才會來當志工,當晚黃先摸她胸部並指侵,再被帶往房間脫去內、外褲性侵,完事後還交代「不可以告訴別人」,自己隔天就和機構同學說。同學指出,黃平時和其他孩童感情不錯,也會和他們一起玩耍,案發當天她和少女、黃原本3人在客廳,他們2人靠在一起隨即進入房間,還有聽到東西撞擊牆壁的聲響,事後少女則向她說,被黃解開內衣釦子、拖去褲子並發生性行為。機構社工指出,黃平時負責協助生活輔導,照看孩童功課、煮飯等工作,也擔任志工近2年時間,和少女來接受安置時間差不多,而少女在語言辨識、認知功能有點似懂非懂,與一般孩童有差異,若長期相處就會知道。醫院驗傷報告也發現,少女下體有撕裂傷,檢方偵結,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黃,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該機構過去在輔導查核、評鑑指標上都合格,由於事發後有依規定24小時內通報桃園市家防中心並移請檢方調查,所以並未做出懲處,黃姓志工也被驅離單位,命不得再進入。社家署指出,案發後有邀集專家學者到機構做檢討會議,針對內部宿舍空間增加明亮、安裝攝影機要求,另往後志工或相關人員聘用,也會提高審查標準,同時和孩子宣導自我保護觀念。黃姓志工涉嫌性侵中度智能障礙少女,檢方依趁機性交罪嫌起訴他。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