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送禮支出 不能抵營業稅

高雄國稅局提醒,

空污防制設備

,中秋佳節即將到來,

COCO

,公司行號不論是購置禮盒送給往來客戶及員工,

數位式重量顯示器

,或是舉辦旅遊行程招待客戶,

高雄鐘點清潔

,須注意申報營業稅時不能扣抵銷項稅額;申報營所稅時更要注意列報欄位屬於「交際費」或「其他所得」,

台中美睫課程

,小心別讓受招待的客戶,

大里美甲教學

,額外徒增所得申報問題。官員表示,

清涼退火

,營業人常在中秋節、春節等節慶假日,

誦經祈福

,宴請或餽贈禮品給往來客戶或員工,

新北新舊屋清潔

,這類餐費及禮品支出,相關進項憑證(如發票)性質屬於交際應酬或酬勞員工,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也是就不能抵減當期應納營業稅。 若是拿原本就要出貨的商品,轉而贈送客戶或員工作為中秋禮盒,也要依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視為銷售貨物,並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官員指出,若有公司以旅遊行程招待客戶,只要業者與客戶間沒有約定任何條件,純粹招待經銷商或客戶的旅遊支出,可以按「交際費」列報,只是應注意年度交際費總額上限。然而業者若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必須達到一定進銷貨數量或金額,作為招待旅遊的條件,官員強調,這筆費用的性質就類似獎勵金或促銷費用,要按實際支出金額列報為「其他費用」,不只業者本身要列報,還要依法填發免扣繳憑單給客戶,客戶也因此要列報其他收入或其他所得,併入當年度營所稅或綜所稅總額。官員表示,即便會影響客戶的所得申報,業者給出回饋只要設有資格條件,就應列報為其他收入並辦理扣繳,不能隨意轉列交際費申報,若國稅局於查核過程中發現合約、文件中記載相關條件,可能反而會影響雙方當年度申報。中秋贈禮、招待旅遊稅務問題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公司
漸進式排名
產品代銷
網站優化
系統建置
自然排序
關鍵字達人
網路行銷
便宜網站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台中操作排名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優化
排名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