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府鼓勵民眾捕抓威脅本土生態的「沙氏變色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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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每隻5元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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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傳出疑有盤商賺差價導致獎金額度「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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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讓不少人訝異原來有這種「副業」;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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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半世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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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了減輕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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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陸續推出憑1條鼠尾巴可換得新台幣1角到5毛不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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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1年因此消滅至少10萬鼠軍。據聯合知識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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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在民國47年1月推出滅鼠周活動,目標在1周內毒殺6萬隻老鼠,除發毒餌等供家屬滅鼠,也祭出獎金,民眾只要把切斷的鼠尾送交里長、農事小組長或區公所,每條鼠尾可換獎勵金1角。隔了13年,台北市在民國60年1月再度推出滅鼠活動,據當時聯合報報導,前一年被送到衛生局換獎金的老鼠尾巴,約有10萬隻。也有網友「默子」回憶幼時捕鼠盛況,但他指出1條鼠尾可換5毛錢,並指出同學們為此暫時捨棄四處撿拾破爛換麥芽糖,「抓老鼠、打老鼠、切尾巴好換錢,幫忙家計或去雜貨店買些零食解饞,只要認真一點,個個成果可觀,除了少數幾個女同學,膽小害怕鼠輩之外,全校總動員收集老鼠尾巴」。據作家吳晟在作品「零用錢」裡指出,1950年代的1角,「可以買一支冇材仔鉛筆、一本十幾頁的寫字簿」,也可去柑仔店買2、3粒糖果(附著一層粗粒砂糖的柑仔糖),或小販販售的一小匙芋仔冰、2片夾著薄薄麥芽糖的餅乾。吳晟的描述,顯示當時的1角錢,對許多人確實有很大誘惑力。民眾徒手抓取沙蜥。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