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張姓男子媒介未成年學生妹在雲嘉、台中地區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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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旗下小姐一個下午接連排5至6檔生意。 圖/記者王慧瑛翻攝 分享 facebook 嘉義市警方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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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張姓男子涉嫌媒介少女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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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學生妹年輕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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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外表條件分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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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4千至8千元;若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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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向嫖客要價6至7萬元。嘉義市警方日前逮捕張男與16歲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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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坦承每周六從新北搭高鐵南下到雲林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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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五五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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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矢口否認涉案,仍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1名16歲少女覺得賣淫賺錢較快,半年前加入張男旗下,每周六從新北市搭高鐵到雲林賣淫;服務客人一節約50分鐘,張男1個下午排接客5至6次,她每周末賺上萬零用錢,賺來的皮肉錢四處玩樂、買名牌包,偏差價值觀令警方搖頭。嘉義市第二警分局偵查隊長翁崇仁表示,接獲警方通知時,少女父親相當錯愕,稱女兒告訴他周末和同學出遊,沒想到是加入賣淫集團。該名少女母親過世,家境小康,現已安置。警方說,張男從事媒介賣淫多年,曾有相關前科,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中。張男透過臉書、交友通訊軟體張貼「工作輕鬆待遇好」徵才廣告,徵求缺錢花用,且尋求打工機會的未成年少女,由他親自面試;若有新成員加入,還會傳照片通報熟客「新貨到」。雲林縣張姓男子(右二)涉嫌媒介未成年學生妹在雲嘉、台中地區賣淫,日前在雲林縣一家汽車旅館落網。 記者王慧瑛/翻攝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