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仁愛醫院後方的人氣小吃「仁愛豬肝湯」陳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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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妹妹為爭商標權而起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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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的宋姓妻子在部落格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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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小姑和妹婿「不是人」等語而挨告;板橋地院昨天依公然侮辱罪判宋女拘役1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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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
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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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5年歷史的仁愛豬肝湯位在北市復興南路的仁愛醫院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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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原由陳姓兄妹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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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後來用相同店名開分店,致陳姓負責人的宋姓妻子不滿,前年2月告知小姑和黃姓妹婿勿使用「仁愛豬肝湯」商標。
但小姑與妹婿仍用同樣的店字申請商標,兩家為此起紛爭。前年4月18日,宋女在自己的部落格貼文諷刺小姑「交了個貪圖陳家財產的老公」,28日更貼文罵對方「那不是人,是大便,滾回糞坑去吧!」等文字,小姑和妹婿憤而控告嫂嫂公然侮辱。
宋女出庭說,她當時以為是隱藏文章,後來發現是公開的就立即刪除;她因為產後憂鬱寫文章抒發心情,並非刻意侮辱小姑和妹婿。
宋女的小姑和妹婿說,他們原本想息事寧人撤回告訴,但嫂嫂繼續造謠,他們才決定告到底。
法官認為,宋女稱寫文章抒發心情,並非刻意公開文章侮辱小姑和妹婿,但她有多篇文章未隱藏,並數度在文章中寫「我知道你們都會上網看我寫的文章」、「希望有更多人看到我的部落格」等,顯示宋女希望更多的人觀看她的文章,的確有公然侮辱的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