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地買價低於公告地價 同年度移轉仍須課土增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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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誤以為買到法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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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同年度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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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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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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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不一定符合免繳納土地增值稅標準。官員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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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移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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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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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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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式原則上是以申報移轉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地主曾經為改良土地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一般而言,移轉現值的審核是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若是經法院拍賣的土地,除了採拍定日的公告土地現值,若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就會以拍定價額為準。官員表示,地政機關於每年1月1日公告調整公告土地現值,一般民眾會以為同一年度移轉,就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其實是錯誤的觀念,通常針對土地拍定價額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情況,確實同年度再移轉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然而若是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官員指出,這類個案若同一年度再移轉時,就會發現前次移轉現值低於後來公告地價的情況,也就是低買高賣,仍然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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