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黑函多,
文昌斗
,算上網路惡搞,
泡殼
,沒有一次比得上這次台北市長選舉。黑函受選罷法規範,
外勞請假替補
,惡搞卻被當成創意,
萬華防水工程
,要候選人幽默以對,
色胺酸
,非常不公道。
惡搞是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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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誹謗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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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有一線之隔。網友惡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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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可以分成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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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惡搞對候選人的言行,如政見、文宣。第二種是惡搞候選人,如嘲笑他的身材、長相。第三種是純粹造假,如吃地瓜事件。第四種是惡搞候選人的家人、朋友等。
政見、文宣被惡搞,應該是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對人身攻擊,如嘲笑連勝文身材與動作,或者攻擊家人,屬於公民與道德範圍。純粹造假,就牽涉選罷法散布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的範圍。
連勝文被人惡搞,有風度地面對,還學會自嘲,但不代表這樣的風氣,應該被持續。假如民眾認為「這麼做無妨」,而不能給予選票制裁,現有的法律只是徒具形式。要說高格調選舉,面對惡質的惡搞文化,默不作聲政治人物,總有一天也會被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