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長塞辛斯前(1)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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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中國大陸國營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公司、台灣的聯華電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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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三名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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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他們涉嫌共謀竊取美國半導體業者美光科技公司(Micron)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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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約新台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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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6億元)。美方並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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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禁止聯電或晉華使用涉嫌被竊商業機密所生產的任何產品出口至美國。 塞辛斯表示,若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與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5億元)罰款,公司則可能面臨沒收非法所得與超過200億美元(約新台幣6,198億元)罰款。塞辛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雷伊等人宣布成立新的執法行動計畫「中國專案」,以應對中國通過網路攻擊或內部人員竊取機密資料的經濟間諜活動。塞辛斯表示,大陸針對美國進行的經濟間諜活動愈來愈多且迅速增加,美國忍無可忍,聯邦調查局、司法部的國家安全部門以及聯邦檢察官將加強執法。根據司法部的說法,晉華是由中國政府資助的國有企業,專門設計和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中國在涉嫌盜竊之前並沒有掌握DRAM技術,中國已將該技術的發展指定為國家經濟優先事項。美方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下令禁止進一步轉移被竊取的商業機密,包括禁止晉華與聯電以相關商業機密所製造的產品輸往美國。涉案的三名台灣人分別為陳正坤、何建廷、王永銘。陳正坤曾任職美光公司旗下台灣美光中科廠總經理,後來跳槽聯電擔任資深副總經理,2017年出任晉華積體電路總經理。美國檢方指出,陳正坤招募許多原美光子公司的員工跳槽聯電,包括何建廷和王永銘,這兩人都竊取了美光與DRAM設計和製造相關的商業機密。陳正坤安排了聯電與晉華之間的協議,由聯電向晉華轉讓DRAM技術以進行批量生產,該技術由兩家公司共同分享。美光、聯電與晉華去年起互相提出多項訴訟,美光去年起訴聯華電子和晉華,聲稱它們竊取商業機密。聯華電子今年1月對美光提起法律訴訟,指控美光在中國侵犯聯電存儲器和其他產品相關的專利。今年7月,中國法院暫時禁止美光晶片在中國銷售。美光、聯電與晉華訴訟概況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美國司法部起訴聯電與晉華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