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他人違規拍攝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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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百密一疏!徐男被檢舉在中彰快速道路與競速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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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方駕駛拍下影帶提供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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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徐男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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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只是正常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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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勘驗影片發現他10秒內高速變換車道蛇行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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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道路當成競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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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3萬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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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他的訴願。今年4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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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開車經中彰快速道路崇德路段,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拍下他與另輛白色轎車飆車畫面,駕駛並截取畫面檢舉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危險駕車行為」,罰他3萬元,吊銷駕駛,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徐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說,指前方有龜速車,當時正常超車,並非競駛,也不知後方有白色轎車跟隨且同時超車,他認為檢舉者的車也是龜速車,不滿被兩輛車超車才挾怨報復。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畫面指出,徐男轎車在10秒內以超高速變換車道蛇行4次,包括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突然變換車道和未打方向燈,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及其他駕駛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