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33歲從事裝潢業詹姓男子,
社群行銷
,利用當志工機會,
fb 廣告 投放
,接觸不少家庭失去功能少年,
手機版網站
,當「相中」喜歡的少年,
綠幕 攝影 棚
,便以「大哥哥」身分自居,
辦活動 公司
,提供免費食宿,
各式水晶球
,以金錢、食物、手機、購買網路時數等方式,
抽脂
,表明「要做我弟弟,就要和我發生性關係」,7年內誘姦29名少年,新竹地院今重判這名惡狼,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應執行12年,得易服社會勞動的強制性交罪判7年,強制猥褻罪判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