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姓男子去年騎車經過仁武區,
,他紅燈左轉還接聽手機被依「危險駕駛」法條罰1萬2千元,
,並吊銷執照3個月。他向法院提告撤銷原處分,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不構成危險駕駛,
,要警方另做處分。高市交通大隊長塗馬慶表示,
,尊重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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