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巿阮姓男子騎機車擦撞另一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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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對方摔車受傷,
專利訴訟
,案發後他未停車。路過計程車司機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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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隨追了900公尺,
專利申請
,記下車號後報警抓人。基隆地院審理發現,
整合行銷公司
,他在肇事後曾回頭看了一眼,
專利權
,應該知情,
商標權
,依肇事遺棄罪判他6月徒刑,
著作權申請
,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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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貨員阮威迪去年11月26日上午6點多騎機車行經東信路與東光路交岔路口,以時速7、80公里超過同向右側計程車。當時對向有1輛機車通過,兩車迎面會車時,雙方左邊把手互相擦撞,對方龍頭把持不穩摔車,左手骨折。
阮威迪肇事後,僅略微偏頭看了一眼,並未減速,反往培德路方向急馳而去。
警方據報調閱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確認目擊者提供的車號無誤,循線查獲阮威迪。他在審理時辯稱,當時未感覺擦撞其他機車,他車上也無擦撞痕。
法官調出監視器,發現兩車交會僅1秒鐘後就發生車禍,附近店家也因機車倒地的巨大聲響,探頭察看,計程車司機還看到他肇事後回頭看一眼,顯已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