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公司陳姓業者輸入未經核准的隱形眼鏡保存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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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給不知情的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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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查獲。 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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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保存盒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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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不得輸入、販賣!中市一文具公司陳姓負責人從大陸購入造型隱形眼鏡保存盒轉售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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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再以每個十九到九十八元賣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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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昨依違反藥事法起訴陳和文具公司。檢方起訴的法條是藥事法第八十四條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罪,依法「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表示,不具藥商資格販售醫療器材,依法可開罰三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款。檢方說,一般人大多知道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未經許可不准輸入及販賣,但很少人知道隱形眼鏡的保存盒也屬醫療器材,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並取得許可證號,不得輸入及販賣。文具公司陳姓業者輸入未經核准的隱形眼鏡保存盒,販賣給不知情的書局,經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查獲。 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檢方起訴指出,陳姓男子(卅九歲)是台中市一家文具公司實際負責人,前年七月間自大陸輸入兩千六百四十個各類造型的隱形眼鏡保存盒,再轉售給一家書局;保存盒以每個十九元至九十八元不等的價格出售,台中市衛生局前年十一月初在書局查獲二百零七個,循線查出貨源來自陳的文具公司。陳雖供稱,不知道隱形眼鏡保存盒屬醫療器材,但檢方認為,陳明知隱形眼鏡保存盒屬醫療器材,且未領有販賣專業藥商許可執照,仍自境外輸入及販賣,違反藥事法。衛福部食藥署指出,隱形眼鏡保存盒屬第一級醫療器材,業者需具藥商資格才能販售。林欣慧表示,台灣列為風險最低的醫療器材,主要是保存盒若品質不佳,可能汙染隱形眼鏡。林欣慧表示,隱形眼鏡由乾片製造,經藥劑濕潤後呈現隱形眼鏡樣貌,由藥水保存販售,乾片經藥劑濕潤的過程中,乾片會吸收藥水,若隱形眼鏡保存盒塑料釋出不良物質,可能影響隱形眼鏡,進而影響民眾眼睛健康。有些民眾使用寶特瓶蓋,或隨意取一盒子裝載隱形眼鏡,都是非常不建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