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殯葬專區是否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屏東縣愛鄉護土自救會再度槓上文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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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會成員20多人昨天上午到文化處要求處長徐芬春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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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芬春雖未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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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事後透過新聞稿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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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殯葬專區選址尚未確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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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違反文資法的問題。
自救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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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9日主管古蹟的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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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屏東縣政府欲在國家古蹟旁蓋火葬場一案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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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即要求屏東縣政府更改殯葬專區開發基地,縣府不改地點,幾乎無法通過文化部這一關,「只會愈搞愈難看」。
屏東縣政府計畫在二級古蹟高屏舊鐵橋附近規劃殯葬專區,全案尚在環評階段,但已引起當地民眾的不滿,因鄰近古蹟旁,也引起文化界人士高度關切。
屏東縣愛鄉護土自救會20多位民眾,昨天到文化處要求處長徐芬春表態,但徐芬春並未出現,僅由副處長許沛祥代為了解民眾的心聲,但自救會成員並不滿意,直指文化處不敢面對鄉親,又不斷迴避問題,已嚴重失格。
徐芬春日前因車禍住院,最近雖出院上班,但手傷仍在復原中;她事後透過新聞稿表示,舊鐵橋管理權去年9月交回台鐵,有關後續保存維護及對外開放與否,非屬縣府權責。而殯葬專區選址尚未落定前,並無所謂違反文資法的問題。
徐芬春表示,縣府與台鐵雙方已達成共識,管理權已回歸台鐵。但「第二級古蹟下淡水溪鐵橋修復工程」保固合約尚未移轉,目前仍在保固期限內,維修與管理維護不能混為一談。
徐芬春說,殯葬專區案現在都只是處於推論情況,選址案未塵埃落定,除非是已通過環評,並確定落腳在舊鐵橋附近,才是引用文資法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