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選捐款給柱姐 不能抵稅

去年國民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出現「換柱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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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人從洪秀柱換成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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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不是總統大選的「擬參選人」。 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去年適逢總統及立委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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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列舉扣除申報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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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若要申報政治獻金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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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報錯。財政部官員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的政治捐贈,須從總統、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到投票日前一日。但因今年申報去年的所得稅,所以去年可列報扣除的捐贈期間,壓縮成去年5月21日到12月31日期間對總統及副總統擬參選人的捐款。至於納稅人在今年1月1日到1月15日間,對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的捐贈,要留到明年報稅時才能列報扣除。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提醒,去年國民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出現「換柱風波」,參選人從洪秀柱換成朱立倫,洪秀柱不是總統大選的「擬參選人」,所以去年納稅人若有對柱柱姐捐款,不可以抵稅。另外,《政治獻金法》對立委候選人的捐贈期間也有限制,是從立委任期屆滿前10個月到投票日前一日止,則比照前述對總統及副總統的限制,納稅人只有在去年4月1日到12月31日這段期間,對立委候選人的捐款才可以抵稅。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扣除總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對政黨的捐贈,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於101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未達1%者,不予認定。新成立的時代力量、綠黨社民黨、信心希望聯盟及民國黨,因今年立委選舉推薦候選人得票率跨過門檻,捐款上述政黨符合可抵稅的規定。綜合所得稅申報4大常見錯誤 圖/聯合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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