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楊姓網友在臉書上PO出新北市三峽警分局三峽派出所發出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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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上月31日有兩名三峽派出所的員警來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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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出一張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筆錄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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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他日前在臉書上PO文指稱「公司被A流感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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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擴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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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雄找不到可以打疫苗的地方!」是散布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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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批評「把疾管局的回覆及內容貼在臉書上給朋友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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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啊?」三峽警分局回覆,的確有此案件,並且也有兩名員警為此從三峽遠赴高雄,但是因為員警太認真,加上怕造成民眾麻煩,才會選擇親送通知書並在高雄完成筆錄,目前此案件已函請當地分局進行裁決。 楊姓網友上月26日在臉書上PO文指稱,他因公司被A型流感入侵致電去疾管局詢問,卻得到局管局請他們自力救濟,打去疫苗生產公司詢問哪間醫院診所有進貨的回覆,他因此在臉書上PO文抱怨此事。未料5天後,兩名三峽派出所的員警自新北市三峽區遠赴高雄市找他,遞出一張刑事通知書向他表示該PO文是散布假消息,已疑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他詢問「為何通知單是刑事案件」,員警便將通知單收回後,又拿了一張疑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筆錄通知單。在經過詢問後,他才了解員警是因他26日的PO文提到「公司被A流感入侵,災情擴大中,全高雄找不到可以打疫苗的地方!!」為高雄市衛生局否認的假消息,認為他已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因此發布通知書,並親自南下送達,但他解釋他的貼文是指全高雄找不到可以打自費疫苗的地方,他只是少打「自費」兩字就被員警認定違法,讓他認為政府「消滅言論自由」。三峽警分局對此回應,經調查確實有此案件,該案件因涉及流感疫情,是在聯繫高雄市衛生局後才認定為假消息,員警是因「太認真,怕對方來新北做筆錄太麻煩」,才會從新北遠赴高雄發送通知書,並在當地做完筆錄後將案件交由當地警分局進行裁決。對於原先的通知單為刑事案件通知單,事後才改成違反社維法的通知單,三峽警分局解釋,因刑事案件以及違反社維法的案件都是同一種格式,第一次發送時是因員警未注意到,以模板去更改才會未更改到,絕非「一案雙辦」。有知情員警則透露,因為違反社維法如果涉及跨縣市的話,交由當地警方遞送通知書後通常就會由當地警方續辦,相關績效也會歸給當地警方,因此三峽警方很有可能是為了取得績效才會從三峽遠赴高雄辦案。楊姓網友在貼文上PO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通知書。記者柯毓庭/翻攝自臉書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