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少女嘿咻被控性侵害少女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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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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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查出其中1次他當時僅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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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兩小無猜」條款判決公訴不受理;另兩次已年滿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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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有期徒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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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2年。 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年輕的「小正」(化名)與少女「小倩」(化名)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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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倩」懷孕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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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害少女3次,被檢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台中地院查出其中1次「小正」當時僅17歲,屬「兩小無猜」條款,這一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另兩次已年滿18歲,判他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少男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屬「兩小無猜條款」,須告訴乃論適用懵懂無知少年男女,兩情相悅下偷嚐禁果的情形,縱然提出告訴亦可減輕或免刑。「小正」在17歲時,與小他3歲「小倩」發生一次性關係,屬「兩小無猜條款」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處理,而檢察官卻將這一部分提起公訴,程序違背規定,因此這一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判決書指出,「小正」(民國87年1月生)與「小倩」(民國90年6月生)為男女朋友,分別於104年9月、105年2月、105年7月在他的租屋處發生性關係,致「小倩」懷孕產子。「小正」被控於104年9月性侵,這一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小正」被控於105年2月、105年7月性侵害,台中地院法官查出,他與少女「小倩」發生性關係時,少女年僅14歲,身心未發展完全,雖經少女同意嘿咻,但仍影響少女身心發展健全,行為實有可議。法官審酌兩人為男女朋友,進而發生性行為,導致「小倩」懷孕產子,但兩人已計畫結婚,並考量「小正」已獲「小倩」及她的家人諒解,遂給予緩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男子與少女嘿咻被控性侵害少女3次,被檢起訴,台中地院查出其中1次他當時僅17歲,屬「兩小無猜」條款,這一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另兩次已年滿18歲,判他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記者白錫鏗/攝影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