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委員李慶華(左)涉貪汙案被新北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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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天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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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故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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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拘提他到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前立法委員李慶華被控以人頭詐領立委助理費五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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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來支付前妻贍養費和個人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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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汙和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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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準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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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現身,法官已囑託警方拘提。據了解,李慶華(六十九歲)今年四月被檢方以五十萬元交保後即未再現身,九月被起訴時就傳出他可能已棄保潛逃。新北地方法院指出,法官已訂本月廿六日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屆時若拘提無著,合議庭又認為被告有逃亡或藏匿情形,將發布通緝。 李慶華被控從二○○七年一月開始詐領公費助理的補助款項,並以國會辦公室殷姓主任、董姓及丁姓助理等三人的配偶當人頭,到二○一六年一月共詐領金額五百三十二萬三百九十四元;檢方調查金流發現,相關款項除轉到其前妻銀行帳戶,也匯到旅行社,均用於私人用途。李慶華今年四月被檢調約談偵訊時否認犯行,堅稱不知此事,強調助理帳戶都是殷姓主任安排處理,但殷和助理供述是依李指示辦事,人頭助理也承認提供銀行帳戶,在李競選連任失利後才拿回帳戶。當時,李慶華被以五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和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今年九月以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李慶華和殷姓主任,新北地院昨天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李未請假,被認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官因此囑託汐止警分局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