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該不該收費與本外國人是否差別收費引發討論,
泡菜料理
,贊成差別收費者認為,
下酒菜
,國家公園屬自然資源,
肉乾禮盒
,民眾已繳稅,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不該被扒兩層皮;相對的,
特色美食
,外國人就須多繳門票錢。立法院另一決議則指若未採差別費率,將形成陸客人數增加、反使本國人負擔加重情況。
立委立論看似成理,但單論繳稅,請問外國人在本國所得要不要繳稅?進機場要不要繳機場稅?到超商、百貨公司、餐廳消費要不要繳百分之五營業稅?說外國人不繳稅未免太過武斷。
立法院要求內政部應採本外國差別收費,內政部長李鴻源也認為「過去沒有,不代表就是對的」。就在不久前,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排雲山莊才取消原本的本外國人差別收費,採一律收費。背後的考量恐怕也是避免以「身分」區分票價。
更何況,政府不是才把爭取外國觀光客破千萬,列為重要施政目標,現在卻在民意機關的要求下訂定差別費率,豈不開觀光倒車?
贊成差別收費的立委以大陸與越南等地的旅遊景點多採差別收費制支持自己的論點,但也忽略了,有更多國家的類似收費,並不分本、外國人。且試想一場景,當先生或太太與尚未領到身分證的另一半新住民前去到國家公園,夫妻倆門票錢竟差一倍,在這個號稱尊重人權的國家發生這種事,不是歧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