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一東日本大地震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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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卅個地方縣市研究區域性的綠色能源計畫,
好吃小菜
,當中至少有十個地方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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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受電力公司擺布。
熊本縣去年十月新制定的綜合能源計畫,
自然排序
,不只要開發綠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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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扶植節能相關產業;受福島核災影響甚深的山形縣,早以「卒原發」(終結核電)為目標,定出新的「能源戰略」。震災後,日本國內電力吃緊,各地方都體認到,要分散風險,過去一切交由國家及電力公司的能源政策,非改不可。
地方政府躍躍欲試的另一個原因是,去年七月開始推行的綠色能源發電保障價格收購制度。日本經濟產業省的資料顯示,去年三月底為止,日本的綠色能源發電能力約兩千萬瓦,四月到十一月,短短八個月又增加一百四十四點三萬瓦的發電能力,有九成以上是太陽能。
不過日本離真正的「電力自由化」還有一段距離。「足溫網」事務局長山崎求博說,民間發電所想供電,仍須透過電力公司配電。電力公司發電、送電、配電和賣電一手包,且總發電量超過他們的線路負荷,還可以拒絕向民間買電。
秋田縣仁賀保市的風力發電廠今年三月起,要供電給首都圈的電力公司分處。本來他們想直接供電給用戶,但是系統連接費、配電費等,都由電力公司隨便「喊價」,導致發電成本有一半是「配電費」。日本政府正在研究,要把發電及配電兩個事業分開。
然而,也因為想「賣電」的單位愈來愈多,電力公司吃不消,經產省將下修「保障價格」,可能把太陽能發電的收購價,從每度四十二日圓,降到卅五日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