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與台灣碩網(So-net)未依法申報共同經營社區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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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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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處60萬元和5萬元罰鍰。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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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近三年公平會首次針對未報備共同經營開鍘。該社區網路服務已於2012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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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影響消費者權益。
針對公平會開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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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昨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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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並非因中華電信與So-net的投資行為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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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針對業務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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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應申報而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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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中華電信將虛心檢討改善。
公平會昨(18)日指出,中華電信和So-net於2010年簽約協議在新北市汐止等地共推名為「So-net社區超網」的社區寬頻服務,消費者不需額外負擔「電路費」,只要支付「上網費」即可申裝,比市場行情優惠。競爭者認為中華電信有濫用獨占地位和妨礙公平競爭之嫌,向公平會舉發。
公平會調查發現,兩公司契約規定,中華電信負責提供電路、網路設備維運、頻寬管控,而So-net負責行銷、申裝、客戶服務,進行分工,彼此共享利益和承擔風險。此外,兩公司董事會紀錄顯示,雙方曾考量共推服務後對兩公司既有業務影響,認定兩家公司已構成「經常共同經營」的結合行為。
由於中華電信市占率超過四分之一,高於經常共同經營事先申報門檻,但中華電信未依法申報,公平會考量兩公司規模,分別罰中華電信和So-net 60萬元和5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表示,中華電信於2009年購入So-net 30%股權,當時公平會認定其持股未超過三分之一,未達結合要件,准予免申報。此次開罰則是針對兩公司共同經營行為,和先前入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