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女子背負七萬多元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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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後帳戶裡僅有的八千多元遭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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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釋憲大法官卻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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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林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表達遺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黃姓女子年幼時在不知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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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素未謀面的父親以監護人身分代打官司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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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負七萬多元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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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後帳戶裡僅有的八千多元遭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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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形容是台版悲慘世界。事後黃女聲請釋憲大法官卻不受理,詹森林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表達遺憾,希望法律人從本案汲取教訓,讓台灣遠離司法悲慘世界。當初曾為黃女發聲的律師楊岡儒前天得知釋憲不受理決議時,直言期待「遙不可知的修法」或「將來可能的公平」都不切實際,畢竟弱勢權益早已被侵害;他期盼司法改革能朝改良方向妥善前進,避免類似個案弱勢者再遭受「合法、卻不公平」的司法對待。 本案是高雄一名黃姓女子從小父母離異,她原跟母親相依為命,母親開計程車在澄清湖墜湖溺斃。她廿二歲時,法院查封她郵局裡僅存的八四○三元,才知道多年無往來的父親以她監護人身分,就她母親身亡一事向水利局提告求償敗訴,卻讓她因此欠下該給法院的七萬多元訴訟費。事件披露後,法院雖撤銷扣押,但律師聲請釋憲,指民事訴訟法第一一○條未規定一定情形下得免除訴訟費用,不符合比例及平等原則,有違憲之虞,大法官前天作出不受理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