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缺地…都會工業區 容積獎勵1.5倍

行政院長賴清德(中)昨天在行政院接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左)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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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取中小企業界建言。 圖/行政院提供 分享 facebook 行政院已於三月底核定都市型工業區立體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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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位在都會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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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容積在百分之二四○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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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藉由新增投資、能源管理、捐贈產業空間、回饋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等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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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獲得基準容積一點五倍的獎勵上限。經濟部工業局預估,未來申請人依這個方案取得容積獎勵,加計法定容積後,以平均百分之三百進行估算,可增加的樓地板面積總計約一五○公頃(約四十五點四萬坪),增加員工總數近一點四萬人,提升總產值達約八四三億元。 官員透露,目前已有土城、樹林兩個工業區的業者積極爭取。土城工業區一九七五年建成,區內不乏國內知名上市企業,包括鴻海精密、鴻準、正崴精密、燿華電子等。樹林工業區一九七二年開發完成,原為木器工業區,後改成綜合工業區。經濟部盤點,扣除法定容積已大於百分之二四○的南軟、高雄臨海工業區等不適用本辦法,以及龜山等非都市土地,全台共有四十四個都市計畫工業區與科學園區適用這項優惠辦法。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這項方案的推動是政府解決產業「缺地」的三大策略之一。透過都市計畫工業區容積獎勵方式,加速工業區的更新與立體化發展,並導引企業新增投資、投入能源管理,不僅有助於短時間內提供都市型產業用地、增加土地使用坪效,也有利促進產業創新及節能,帶動國內外廠商加速投資台灣。為了防堵炒作漏洞,經濟部分別針對完成使用前、完成使用後提出配套措施。完成使用前(以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獎勵項目為準),申請人不得將其申請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獎勵項目後,五年內未經中央(經濟部)或地方工業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將容積增量建物產權轉讓予他人。此外,回饋金未繳納完成者,不得將容積增量建物產權轉讓予他人。賴揆在去年「行政院排除產業投資障礙─缺地」記者會表示,「公有土地優惠釋出」、「政府開發之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及「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是解決缺地三項策略,預計在二○二二年時,可以提供一四四二公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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