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交2任未成年女友 高雄男逼做這事上法院

高雄張姓男子去年涉與13歲少女交往,

汽車買賣平台

,並兩度邀回家時不顧對方反對,

社群行銷

,強行脫衣服撫摸胸、下體等;同年底張又與另名14歲少女交往,

嘉義美丙證照班

,更直接約少女過夜並「硬上」得逞2次。高雄地院考量,

南投美甲課程

,張因和解獲2少女原諒,

不銹鋼字

,僅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判2年徒刑,

台中派遣公司

,宣告緩刑5年,

面相學

,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判決指出,

櫻花廚下型淨水器

,約20歲張姓男子去年4月與僅13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

桃園到府收車

,當月4日深夜11點多,張邀少女來住處遊玩,隔著衣物撫摸她胸部,想進一步褪去衣物,儘管少女反對,仍強脫衣撫摸胸部、下體得逞;相隔3天,張又邀她來家中,也以相同手法猥褻得逞。少女後來告知同學,校方轉報警方才讓此事曝光。 張姓男子在去年底又與另名14歲少女交往,更直接邀少女到家裡過夜,不料去年12月14日早上7點多,張先與少女舌吻,並想進一步褪去少女衣物遭拒絕,他仍強脫她衣服強暴得逞。隔兩天張姓男子又邀她來過夜,也在隔天上午10點多要求性交遭拒,於是再度強迫她性交;由於少女遲未返家,父親報案才查出女兒遭性侵。張姓男子到案後承認犯行,13歲少女家屬則不願對他提告,不過張案發後分別和兩名少女的家屬調解成功,都獲得原諒,少女願意向法院請求緩刑讓他自新。合議庭批評張姓男子違反被害人意願,做出猥褻性交行為,應該深責,但考量他沒其他前科,且當時皆為男女朋友關係,也完全認罪,共判2年徒刑,宣判緩刑5年,條件為提供法定最高24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8場。高雄張姓男子連續與2名少女交往,卻涉嫌猥褻、強制性交得逞遭起訴,事後都達成和解,高雄地院判2年徒刑,宣告緩刑5年,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操作排名
台中網路公司
自然排序
關鍵字優化
關鍵字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台中關鍵字優化
虛擬主機租賃
網頁設計
網路行銷顧問
客製化網站
關鍵字如何操作
SEO
網域申請
台中網頁設計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站租用
專業社群行銷
網路代銷公司
粉絲團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