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評會的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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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喧騰一時的司法關說案和濫權監聽、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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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下震撼彈。對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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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各自將手指指向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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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更是人人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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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有話說。
平心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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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評會決議書所陳述的事實,近幾個月輿論均已反覆討論,並無新意,亦即: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確實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關說,向檢察官林秀濤關說,柯建銘的司法案件因此結案;而在偵辦和揭露此案過程中,特偵組和檢察總長黃世銘確實犯了濫權監聽、洩密等重大違失。
此事實雖眾人皆知,但在藍綠鬥爭、政治紛擾下,焦點卻逐漸模糊。同屬違失情節重大的兩造,命運大不相同。黃世銘除了尚有洩密官司在身,濫權和違法監聽問題,也將面臨監察院二次彈劾,甚至可能遭解職。
相對於此,曾經承諾「檢評會說我關說就下台」的陳守煌,卻公開撕毀承諾;柯建銘在民進黨全黨護航下,穩坐總召高位;王金平保全黨籍的假處分在手,確認黨籍官司一時不會結束,立委龍頭寶座料不會受影響。
因此,檢評會決議書最重要的意義,恐怕不在「建議相關機關如何處分」,畢竟即使將林秀濤、陳守煌記警告,也無關痛癢;欲將黃世銘撤職,則必須過監察院和司法院職務法庭這兩關。重點在於應將此事件從政治口水與紛擾抽離出來,從法制面嚴肅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
為了卸責,所有當事人,不是指責別人錯誤,就是對自己的犯行輕描淡寫帶過。若論對司法斲傷,「輕描淡寫」比「卸責他人」還過。對於身處檢察體系頂端的黃世銘、陳守煌來說,「知所進退」已不僅是為個人行為付出代價,更是身為司法人捍衛司法尊嚴、司法獨立而應有的承擔。
「司法關說者無責」,是另一個必須變更的現狀。如果立委一手掌控司法部門預算,一手卻以「選民服務」為由就個案向司法官「建議」,而不須負擔任何責任,司法獨立就只是空談。對妨礙司法的修法工作乃當務之急,卻可嘆王金平領導下的立法院恐怕無此自覺,若就此確定「關說無責」,想想看司法會變成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