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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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開始異常;他單親撫養兩名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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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成天脫光光在家走來走去;大女兒讀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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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遭他摸胸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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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國中後開始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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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從被處罰。一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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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周被父親性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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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見父親將魔爪伸向妹妹,決定留下保險套提告。
這名男子供稱因管教大女兒交男友,才被設計陷害;他承認與大女兒有一次性行為,是女兒趁他酒醉時硬上,他從來沒有主動猥褻、性侵女兒。不過檢方沒採信,根據保險套內外有他與女兒DNA等證據認定他涉案,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這名男子涉嫌家暴與妻子離婚;離婚後他又跟蹤、騷擾前妻,前妻最後離開台灣,由他獨自照顧兩名女兒。他離婚後言行異常,每天回到家就脫光衣服,連冬天也不例外,僅在外人到訪時才穿上。
二○一一年九月,他在大女兒就讀國小六年級時,涉嫌利用玩遊戲機會,強行撫摸大女兒胸部與下體;隔年女兒上國中,他把女兒拖到床上性侵。他刻意將女兒電腦與自己電腦放一起,女兒打作業,他就看色情影片,看到興起就詢問「要不要打砲」,若女兒反抗,他就威脅要禁足或毆打。
大女兒被父親以一周至少一次的頻率性侵一年,最少被性侵五十一次;但她發現父親撫摸熟睡中妹妹下體後,決定不再隱忍。
去年九月,大女兒在父親再次性侵後,悄悄留下保險套,透過網路告知人在國外的母親,媽媽請她找姑姑報警。她八歲的妹妹應訊時,天真地說:「爸爸有摸我,可是應該把我跟媽咪搞錯了」、「沒穿衣服,小鳥都看到不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