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粉圓等8產品 今起貼檢驗報告

消保官、衛生局人員昨天到大賣場、攤商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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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販售粉粿、粉圓、肉圓、豆花、黑輪等8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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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張貼安全具結證明或檢驗合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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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張貼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新營有攤商、店家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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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拿到安全具結或檢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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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賣豆花的攤商甚至不知道要張貼安全具結或跟原料商拿檢驗報告。
市府消保官趙秋媚與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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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到家樂福新營店查看8大類澱粉食品張貼安全具結或檢驗合格證明的情形。
趙秋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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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業者若只出具結書,希望兩周內補齊檢驗合格報告,有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的,衛生局也將再查證真偽,符合檢驗的再蓋章確保安全沒問題,衛生局今天將動員150多人到各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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