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鎮45歲邱姓男子上月到一家大賣場涉嫌竊取保健食品,
,卻因使用會員卡購物露餡,
,警方循線查獲,
,他辯稱偷保健食品要為友人補身體,
,警方昨天依竊盜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
,邱姓男子上月15日,
,在大賣場拿了兩千多元保健食品,走到生鮮食品區,趁機撕去保健食品外包裝放入外套口袋,隨手拿雞肉與金針菇結帳。 邱男供稱,沒想到保健食品價格高,錢不夠才會起意行竊。,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