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國中國樂班魏姓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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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彈琵琶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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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林姓老師拿木魚棒敲擊頭部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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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右耳突發性耳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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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心痛孩子人生被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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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昨依過失重傷判林八個月徒刑。
林姓老師對判刑感到遺憾與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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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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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律師商量再決定。校方表示,林案發後已離開國中,魏生也轉學,目前讀高中。
林姓老師說,會以木魚棒敲學生的頭,是出於善意,提醒學生要專心;當天曾敲了十二名學生的頭,他感覺可能不妥,也敲了敲自己的頭試試,不認為會是造成魏突發性耳聾的原因。
他認為自己以木魚棒敲學生的頭仍然有錯,雖有意賠償,但雙方因金額差距過大未達成協議。
台中地檢署最初以罪證不足,將全案處分不起訴,魏的父母不服聲請再議,中檢重新偵查後,根據醫院鑑定結果,認定魏生耳聾和頭部遭重擊有關,將林起訴,昨一審判決。
判決指出,林姓老師在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在校指導學生團練時,因國一的魏姓學生彈琵琶失誤,他拿長廿三公分的木魚棒連續敲擊魏頭部四下,魏的頭部受外力衝擊,右耳受影響,經診斷是右耳感音性聽障,即突發性耳聾。
林辯稱,魏之前曾感冒,且有過敏性鼻炎,耳聾應是病毒感染或血管性疾病造成。魏表示,頭部被敲擊後右耳就聽不到,法官查醫院資料得知,魏在案發前並無頭痛、頭暈或聽力問題就醫。
法官指出,老師敲學生頭造成的傷害,已造成學生右耳聽能嚴重減損,影響學生日後生活和工作,老師至今未和學生的家長達成和解,因此判老師徒刑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