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參選人為競選經費上限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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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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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依選罷法就可估出最高競選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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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參選人的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約8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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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最高金額雖不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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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與每票公費補助上限及減免稅有關。
前立委沈富雄提出建議台北市長參選人經費上限為2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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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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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以同額捐給社福機構。泛綠聯盟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則自估競選經費應不到8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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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歡迎連勝文陣營能跟進。
中選會官員表示,8月21日選舉公告發布後,各候選人即可依選罷法第41條,算出市長、市議員、縣長、縣議員等競選經費的最高金額。以台北市長為例,選罷法明定,是以選舉區人口總數的70%,乘以基本金額20元,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台北市總人口數約260多萬,乘以70%,再乘以20,再加固定金額5千萬元,總計約8千萬餘元。選舉最高金額8千萬是可以據以做為減免稅之用,每票補助30元,也是以8千萬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