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20多歲女子,
,在網路交友聊天室認識年僅15歲少年,
,兩人交往後,
,還到外面租屋,
,發生3次性行為,
,少年的父親發現少年經常伸手要錢,查覺有異,揭發這段姊弟戀,報警處理;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女子妨害性自主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 判決書指出,法官考量兩人是男女朋友,女子也坦承犯行,女子請求法官宣告緩刑,但女子未與少年達成和解,仍判決處5個月有期徒刑,不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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